时间: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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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是以法律形式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是健全满足黄河流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法律制度的具体实践。
4月1日上午,民建洛阳市委孟津总支联合涧西总支邀请民盟孟津总支、民盟涧西联盟支部、九三学社孟津支社、洛龙区新联会、孟津河务局等50余人,来到孟津区会盟镇黄河中下游分界线,组织开展“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 携手聚力共护母亲河”活动。活动由民建孟津总支主委张巧丽主持。
此次活动围绕《中国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邀请到法律专家、检察官、河务局负责人等从多层面进行解读。民建会员谢玉臣、任崇宇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的意义;民建会员孙永辉、民盟涧西联盟支部主委马慧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进行了条文解读;九三学社社员张伟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检察任务;民建涧西总支主委李延科、民盟孟津河阳支部主委盛亚龙、九三学社孟津支社主委王超就黄河保护法的实施谈了自身的体会;孟津区河务局副局长、第二党支部书记杨洋就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做好普法宣教、沿黄水行政管理等工作谈了体会和职责。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经济和生态价值,保护好黄河对于中华民族的发展和长远利益极其重要。孟津总支、涧西总支将持续用实际行动助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实施工作,用法治力量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推动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最后,活动在嘹亮的歌曲《黄河大合唱》中圆满结束。
民建洛阳市委孟津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