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简史

第九章 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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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民建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总结十年来的历史经验,确定今后的方针、任务,为团结、教育成员和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协助中共和政府完成过渡时期总任务,做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第一节   学习和宣传宪法

  1953年1月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黄炎培、李烛尘、章乃器分别参加了宪法起草委员会和选举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及委员。黄炎培当选副委员长,李烛尘、南汉宸、施复亮当选为委员。随后,任命章乃器担任粮食部部长、李烛尘担任食品工业部部长。

  宪法公布以后,民建总会发出《关于组织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重要报告并贯彻实行的通函》,要求各级地方组织领导成员把宪法与大会的其他文件结合起来,进行深入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并在行动上贯彻实行。一是认清我国除社会主义道路以外,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民建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动工商界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为实现宪法规定的目标,积极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二是发挥最高的积极性,改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团结职工群众,主动地克服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困难和缺点,在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发挥在国民经济中应起的作用。三是提高爱国主义的精神,切实遵守宪法和法律。四是在学习中要不断地按照宪法和法律法令来检查自己,在企业改造的过程中改造自己的资本主义思想。五是加强工作,加强团结,推动工商业者,为解放台湾贡献最大的力量。

  此后,民建各级组织结合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民建组织和成员对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认识,为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创造了条件。

  第二节   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5年4月1~12日,民建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18人,代表43个地方组织的7 000多名成员。这是民建成立10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国性会议。

  黄炎培在开幕词中说:“自从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宣布后,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有了更大的发展,一年多来,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很显著的,特别是公私合营工业的扩展,商业方面的逐行逐业改造,取得了重点有益的经验。为了适应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要求,我会在1953年11月总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规定了新的工作方针,就是:培养、提高工商业者会员成为工商界的骨干分子,联系并带动尽可能多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工作方针是正确的,但应当指出,我们的工作还远不能适应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要求。今后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将有更大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将是在改造过程中的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因此,如何使我们的工作在质和量等方面能够很好地配合,这已经成为当前的重要的议题了。”“我会当前的任务和今后的工作方针是很明确的。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我会当然要和全国人民一道以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为自己的总任务,也就是,一定要以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为我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成员总的奋斗目标。在这个总任务中,我会在协助国家逐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方面,还负有特殊的使命,这就是:我会要把工商业者成员培养、提高成为民族资产阶级中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骨干分子,并教育、帮助他们继续结合企业改造进行个人改造,通过骨干分子的真人实例和他们的积极作用,提高工商界对于国家政策的认识和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争取、引导尽可能多的资产阶级分子参加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光荣行列中来,以协助国家顺利地逐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章乃器代表总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从过去10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得到了三点极其深刻的基本认识:一是必须忠诚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二是必须牢记并掌握关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两面性的基本特点;三是必须认真做好培养、提高工商业者成员成为工商界骨干分子的工作。在谈到今后的任务时,报告特别指出,必须在爱国主义教育基础上,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努力克服个人主义和分散主义;必须加强实事求是的作风;要充分发挥非工商业者成员的积极作用。

  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新会章规定,民建“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本会的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要求,团结、教育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分子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坚持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而奋斗。”民建“根据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以工商业资本家和资本家代理人为吸收会员的主要对象,并适当吸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员和其他与工商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以利会务推进。”

  大会选举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由157名委员组成。在随后召开的一届一次中委会议上,选举48人组成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黄炎培,副主任委员为李烛尘、章乃器、南汉宸、盛丕华、施复亮、胡厥文、胡子昂、孙起孟,秘书长由孙起孟兼任。王绍鏊、王新元、包达三、朱继圣、冷遹、何松亭、沈肃文、李承干、吴觉农、周士观、侯德榜、俞寰澄、浦洁修、徐崇林、孙晓村、凌其峻、毕鸣歧、许涤新、章元善、郭棣活、张伯、陈维稷、华煜卿、项叔翔、彭一湖、黄长水、黄玠然、黄凉尘、黄墨涵、杨美真、杨卫玉、荣毅仁、巩天民、乐松生、刘一峰、刘鸿生、韩望尘、简玉阶、罗叔章为常务委员。

  一大的召开,是民建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团结、引导成员和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协助中共和政府完成过渡时期总任务的总动员,反映了民建在多党合作中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