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关系研究

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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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建洛阳市委 朱选功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加速阶段,在此背景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展开,正确认识城镇化、新农村的本质及其相互关系,理清其中无法回避的、关键性问题的实质,才能够创新思想观念,制定正确方针政策方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保证人民生活安居乐业,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

  一、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分析

  (一)现阶段我国城镇化的内涵

  城镇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城镇化的内涵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丰富的,因为,城镇是在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条件下前进的,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的内容和方式亦不断丰富和变化;随着人们对城镇的功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城镇建设的标准逐步升级,从而城镇化的内涵呈现扩大趋势。现阶段我国城镇化的内涵概括地说,就是在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或农村转变为城镇的过程中,必须实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向城镇现代化水平的转变。其具体内涵和相互关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文化观念的转变是生产方式转变的精神前提和最终目的。城镇化不仅仅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机器轰鸣的厂房,归根到底应该是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的城镇化。城镇不仅是一个空间的概念,更是一个文化的概念,城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民族文化的高地,城镇的形成和发展,是文化的凝聚与驱动,城镇的活力也来源于文化的魅力。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注重生产方式的转变,更应注意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的转变。生活方式转变是生产方式转变的表现和目的。建立现代化生产方式的最终目的是改变生活方式、走向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让人们在富于创造性的生产活动之后,能够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等业余生活,提高修养,增强体质,激发活力,使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大幅度提高,达到社会富裕、和谐的最终目标。文化观念转变主要是指思想意识的转变,它是生产方式转变的精神前提。没有现代化的城镇思想意识就没有现代化的城镇生产方式,所以,现阶段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转变乡村的小农经济思想意识,主要是转变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思想意识和因循守旧的封闭思想意识,树立和强化现代化的城镇意识、改革开放意识、勇于创新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先进生产力意识和现代科技意识。只有这样,在我国建立现代化的生产方式才有充分的精神准备和思想基础。

  2.生产方式转变是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转变的物质基础。没有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就没有确立现代化城镇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的物质条件。所以,现阶段在推动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改变乡村以手工体力为主、分散无序、粗放经营的生产方式;建立和完善以现代科技为主、规模经营、集约化的生产方式,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形成现代文明的经营方式。只有这样,现代化城镇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才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3.城镇化要以民为本。这是我们在进行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强调的一点。共产党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作为党和国家的干部应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城镇经济生活和社会活动最基本的动力因素,推进城镇化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城镇化的实现要靠人民群众创造。现阶段中国农民的造城运动充分显示出他们是城镇化的主力军。农民的造城运动是在冲破传统体制和政策束缚下形成的。它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 一方面, 1.5亿多农民冲破不准在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束,就地举办二、三产业,即邓小平誉为“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对水电、交通、电讯、金融、信息、市场等城市设施提出供给要求,农民就用自己的积累开展造城运动,积极建设小城镇,一大批小城镇迅速崛起,约有 1.3 亿农民变成工人、商人,变成城镇居民。另一方面, 1.3亿多农民所从事的是非农产业,并没有取得相应的身份,被称为“农民工”,但他们对城镇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深圳由一个边陲小镇,仅用十几年时间就变成 700多万人口的大城市,这是靠移民建设的;华东连续十余年的铁路大会战、东南沿海先进的水、陆、空交通设施和网络,是靠农民工来建设的;上海浦东这个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开发区,同样凝聚着大批农民工劳动大军的心血。因此,农民工是沿海地区建设原始积累的重要提供者;是我国城镇化的重要创造者;是开放意识、市场观念、新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播者,也是内地发展资金的供应者。归结为一句话:没有民工潮,就没有东南沿海地区的工业化、内地的新发展和全国的城镇化。

  (二)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这实际上揭示了新农村的内涵。“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个字,内容丰富,涵义深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它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经济方面,应该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新农村。这里的生产不仅包括农业生产,而且应包括工业等农村非农产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农村经济活动的总称。当然,生产发展首要指的是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发展,也就是面向国内外市场,依托各地优势,走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的路子;依靠技术进步、体制创新,不断生产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能满足市场需要的,安全、绿色、无公害的农产品,做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和绿色环保几方面的统一。生活宽裕就是在生产发展基础上,农民收入相应得到提高,城乡差距缩小,农民能充分享受科技进步、生产发展带来的成果。

  2.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文化方面,应该是“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新农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所谓乡风文明,就是要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民,树立农村新风尚。新农民是指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新风尚就是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谓村容整洁,就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住房,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要求;完善基础设施,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在环境卫生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总之,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文化方面要求环境优良、思想意识先进、生活方式现代,在文化层面上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这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有的题中之意。

  3.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政治方面,应该是“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当前,我国实行了对村“两委”干部的直选,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制度,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真正了解并参与到自我管理之中,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良好的政治基础。但还应该看到,村两委干部的“直选”工作还受到农村家族势力的影响,各种贿选手段也更宜于实施,各种选举非自愿的现象也更普遍,从而影响了直选所要达到的目的。我们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订更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和措施,保证“管理民主”的真正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仅仅意味着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五中全会突出强调,“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这意味着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也将进入加速发展时期,城乡差距有望逐步得到缩小,农村面貌将迎来新一轮的历史性巨变。

  二、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关系

  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镇化是将农民变为市民、将农村变为城市,用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从而最终为实现我国的现代化服务;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改变农村的性质,只是以现代农业取代传统农业。但他们又有紧密的联系,他们都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重要手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新举措,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现阶段最为重要的任务。《建议》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跳出“三农”来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各方面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这样才能较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尽快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而城镇化正是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会使农民的生产方式、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朝着先进的方向转变,也为城镇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文化基础。可以说,城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和推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利于城镇化发展,两者存在内在的互动关系。

  (一) 城镇化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所在,又是其重要途径

  从实现城镇化的可能性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农村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距离中心城市较近,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和市场基础,具有实现城镇化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另一种是距离中心城市较远,农业生产是其优势所在和经济支柱,目前不存在实现城镇化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对第一种类型的农村来说,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实现城镇化,而不需要再经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过渡阶段。对第二种类型的农村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应该是以农为本,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可以推动这个目标的实现。

  1.城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其最终目的都是实现现代化。根据英克尔斯指标,只有将农业劳动力比重降到 30%以下,才符合现代化的标准。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总人口为 13 亿,农村人口 8 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 64%,农村人口所占比例过高。因此,实现现代化难点主要在农村。农村问题的出路在“农”外,只有搞好城镇化,将农村变为城镇,或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才能更大程度地实现共同富裕,早日达到现代化的目标。因此城镇化问题既是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也是实现现代化的途径,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城镇化可以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

  2.城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首先,城镇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村城镇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是农村实现工业现代化的载体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催化剂”, 没有城镇化,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议》提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任务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城镇特殊的位置和信息、基础设施、人才方面的优势,决定了它是农村实现科技兴农和技术现代化的主要基地;同时,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大量的农村人口固守农业找饭吃的传统格局,可以加速农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农业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创造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城镇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点、辐射源,对传播先进文化、现代科技知识和提高农村社会主义文明程度以及农民素质都具有重要作用。其次,城镇化有助于深化农村改革。第一,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比如说失地农民问题、农民工的待遇问题、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等等,通过对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探索解决,可以积累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的有益经验。第二,城镇聚集了先进的生产要素、生活要素和管理要素,可以发挥其辐射作用,对周边农村的教育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就业制度改革以及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等施加有益的影响。第三,城镇具备更为旺盛的市场经济活力,通过对周边农村的影响,可以完善农村的经营体制,在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促进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有益于农业产业化的实现。再次,城镇化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第一,由于城镇是一个地区的经济中心,市场活跃,劳动力需求旺盛,可以吸纳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城镇旺盛的市场需求也可以刺激乡镇企业的发展,增加农村集体的收入。农村集体和农村的收入增加了,也就为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第二,城镇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相对发达,广大农民通过对近在身边的城镇的学习和感悟,会向往文明的生活方式,这就为发展农村的公共事业提供了思想动力。所以说,城镇先进生产方式和先进文化的聚集和对周边农村的辐射作用,不仅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也为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提供了经济基础和思想动力,必然会对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利于城镇化发展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城乡差别的根本出路,也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首先,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农民收入会不断增加,农业现代化水平会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增加了,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就会向往更为文明的生活方式; 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就会提高,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会产生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这两个因素的合力下,就会促使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大城市流动。但是, 由于大城市的土地资源稀缺,其他各种发展成本也比较高,其发展速度不能满足农村人口向大城市流动的需要,不能到大城市生活的农民就会转而向中小城市流动,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由于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巨大,随着新农村建设成果的不断丰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加,不仅大中小城市需要不断发展以提高其承载力,还会产生新城镇建设的需要,小城镇的发展也就成为必然。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会推动我国“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的进程。其次,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不仅需要城市加快发展速度,还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城市中农民的待遇问题、土地规划问题、环境问题等等,这就必然对城市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我们建立健全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完善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统筹做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保证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存在内在的互动关系,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和农村发展的实践也已证明了这一点。城镇化把农村农用土地转变为城市建设土地,把农村农民变为城镇市民,引导推动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减少农民数量,促使农村发展高效、集约的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释放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生产更多的粮食,实现和谐的城乡社会关系,这些为工业化、城镇化的稳妥有序、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我国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二者都是建立农村人口、农村土地、农民就业这三个根本性问题基础上,为实现人民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目标 ,而经历的特定社会发展历史过程与形式;二者之间不可分割、相互促进发展。

  三、推动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建议

  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妥善解决产业发展与人口就 、农民权益与就业发展、土地高效应用、农村社会发展等主要问题。 实现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就必须要促进生产力发展、创造真实财富、保障人口充分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使用、户籍等问题 ;补齐农村公共服务 、社会事业等方面的短板;充分保障农民权益与发展空间;提高农业生产力,加快城乡经济与社会融合 ;最终实现城乡平等、共同繁荣,城乡居民共享现代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1、促进经济真实发展与充分就业双结合

  首先要树立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产业发展财富观。 世界银行国别财富报告中把财富分为三大类,自然资源财产、人造财产和无形资产,前两项又称为有形资产,后一项又称为知识资产;自然资源财产涵义十分清楚,人造财产是指凝结人类劳动的动产与不动产,无形资产主要指知识、技术、标准等为人类所掌握的看不见的钱或力量。 按照马克思生产力理论 ,有形资产是指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资料或利用生产资料可以改造的自然资源,而无形资产是人类自身具备的劳动能力。 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是由人类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代表生产力水平的劳动者能力、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等财富,才是满足我们社会发展的真实财富。 2008年金融危机由于资金链条断裂导致美国房地产股票等资产泡沫的破裂,许多人纷纷破产,几十年的财产化为乌有 ,但是美国生产力水平没有下降,美国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也没有下降,只是房子、股票等资产货币价格破灭,而不是真实财富的毁灭。 因此要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念,选择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创造社会真正财富的为主导产业发展 ,而不是选择创造虚拟资本财富行业与产业。

  2、推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形成产业集群

  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领域中, 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中小企业以及配套组织,在空间上高密度聚集在一起 , 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经济体的总称。产业集群的核心价值是基于互补基础之上的企业间及企业与其它机构之间的促进企业的产品升级 、技术进步、管理创新、竞争力的提升。 产业集群有利于大批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 同时可以通过污染的集中治理节约环境治理的成本。

  产业集群可以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人力技术、传统工艺、交通区位等优势形成强大的区域市场竞争力与品牌聚集效应,保证在全球化、国际化、市场化的产业链条分工处于有利的行业合作竞争与利润分配地位;同时产业集群是大量生产制造型企业与生产服务型企业的融合,能够有效带动劳动力就业。 现代服务业是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既包括交通运输、批发、信息传输、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科研等, 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和技术知识含量的生产性服务业;也包括零售、住餐、房地产、文体娱乐、居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生活消费性服务业 ;还包括卫生、教育、水利、环保等公益性服务业。 在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可以充分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特点,实现城乡居民的充分就业 ,同时提高劳动力素质 ,加快劳动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3、实现土地全部国有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私有化

  全国土地包括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权属全部实现国有化,将这种最基本、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和自然资源掌握在国家手中;要在土地全部实现国有权属、严格土地用途规划前提下,理清农民土地权益内涵,通过对《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物权法 》等法规改革与创新,将目前我国农民手中的土地经营权实现私有化,可以探索做为物权的一种,在国家用地规划要求内具有处置、收益、使用、继承等特征,依法坚决保护;这样既维护当前农民承包土地所内涵的真实权益,又保护了全体国民的最根本的长远利益。

  在承包土地经营使用权私有化的基础上,很多现有的农村土地问题,可以合乎法理、合乎情理的妥善解决。 首先农民作为物权所有人就可以直接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直接参与到征用土地的谈判中, 完善征地补偿制度,规范、约束政府征地行为,保证公开、法制化的征地程序;其次农民可以把承包经营权做为财产收益权, 在保证农业土地用途下,或农地流转、或土地入股、或合作经营,实现农地财产效益最大化,解决当前农村土地经营碎块化、短视化的问题,减少务农人口,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

  4、建立统一平等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就业发展体系与户籍管理制度

  坚持以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和人人均等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消除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与就业差距。政府切实担负起农村劳动力水平提高和转移的责任,要把对城镇失业人员在就业、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到农村劳动力上,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重点保障失地农民和困难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形成“同工、同酬”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新农合、新农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障全覆盖;强化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推广,实现城乡就业人员职工保险全覆盖;健全三无人员、城乡五保户、低收入家庭等底层群众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加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最终建立城乡居民平等享有 “同城同保、随时获保、应保尽保 ”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在城乡居民平等的社会保障发展体系下,消除基于户籍制度形成的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社会资源分配差异,破除地方壁垒,建立全国统一的公民户籍管理制度。

  5、统筹城乡社会公共事业服务的发展统筹规划城乡道路交通、水利水系、电力电信、广电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完善乡镇村落路网建设;建立城乡饮用水供给、污水与垃圾处理一体化环保管理体系;加强河流、湖泊、水库的除险加固 、清淤疏通和农村公共水利建设;加快乡镇供电、供气、公交等公用设施配置;建立覆盖乡镇农村的通讯 、广电和互联网网络。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卫生 、文化 、体育等资源,实现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成果 ,普及农村普通高中和幼儿教育,大力发展农民 、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培训 ,实现乡镇学校义务教育和社会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充实提高农村基层医护人员数量与医疗水平 ,完善乡镇医院 、农村卫生所等单位的医疗条件,建立以城区医院系统为依托 ,以乡镇卫生院为纽带,以村(社区)卫生所(室)为节点的乡镇卫生服务网络。 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文体健身活动广场,加快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场所建设, 加强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建设,推动农村文体事业发展。

  6、实现农村社区化管理

  实行土地国有,土地经营权私有后,村委会将失去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集体的土地所有者;同时当前村委会已不适应农民社会化流动带来的农村社会变化,很多时候村委会更像是乡镇政府的工作站;可以对现有农村集体经济部分实行村民股份化改造,使之成为广大村民财产性收益;因此可以取消村委会这一基层组织,参照城镇居委会的模式,在农村人口聚集居住的地方,设立农村社区居委会,办理涉及农民居住生活等社会事务。这将极大的消除中国农村基层民主与法治的不良状况,提高国民法律素质,加强以普选和竞选为基石的社会主义现代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公民法治社会。